昨日,已是第二次购房的谢先生与浦发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,成功地获得了7折优惠利率的房贷。原来,银行通过查征信系统确认客户是否首次置业,而曾有购房且贷款尚未结清的谢先生,竟然在征信系统中显示无购房记录。
2000年,谢先生首次购房,以首付三成贷款购买了福田某新开楼盘,按月供款至2008年底时一次性提前还贷20万,至今仍余10来万没有结清。
10年前首次房贷竟无显示
近日,他又在该盘购买了一套75平方米的二手房,以备父母养老之用,不料刚交了两万元定金,次日就遭遇新政出台,要求二套房最低首付5成、利率上浮 10%等,谢先生准备舍弃定金退房。没想到查阅银行征信系统,竟发现没有贷款买房的记录。银行称可按首套房贷款,利率7折。
谢先生查看了2000年首套房时的按揭贷款合同,当时利率是4.65%,而现在这第二套房贷打了7折之后才4.158%,觉得很划算。
“我们现在严格按照新政执行,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还是可以最低首付两成,如果是优质客户还可能做到7折利率。”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,浦发是根据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来判断客户所购买的是第几套房的,如果征信系统显示该客户没有房贷记录,银行就会按照首套房来发放贷款。
“浦发的这一做法确实是在政策允许之内,关键问题是征信系统有漏洞,像谢先生这样的二次置业者,征信显示无房,那么银行就是算首套房。”某国有银行个贷经理说,称其所在银行也是以征信系统判断贷款人是否首次置业,而由人民银行统一联网的征信系统是从2000年开始建立完善,最初要求各银行上报的贷款记录格式还不统一,造成有些数据没有录入,而且有些银行提交数据还比较晚,所以2000年左右或更早的有些房贷就没有记录。世华地产按揭部总监阎巧也称曾遇到这样的情况。
“认房不认贷”尚待执行细则
然而,早在4月21日,就有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二套房认定应“认房不认贷”,即只要家庭曾有购房,不管是否曾经贷款及贷款有无结清,再次购房都算作第二套,利率要上浮10%。照此说法,银行不能只查贷款记录,而要核实贷款人及其家人名下的房产数量,如谢先生这样的情况,即便征信显示无房贷记录,也要算二次置业。
“现在有的银行严格了,一要查征信,二要查档,即在二手房交易流程中的查档一环,要求提供国土房管相关部门盖章的名下房产信息资料”,阎巧说,其他如中原、美联等中介按揭部的相关负责人也反映中行、农行等要求近期成交的贷款人提供查档资料。
但是,新房购买者不用查档,二手房交易即便有查档也显示不了异地购房记录,家庭其他成员名下有无房产等还需其他相关部门确认等,这些原因致使多名业内人士反映“认房不认贷”尚难执行。“我们也在等上头指示到底怎么查(是否第二套房),在执行细则出台之前还是只能查征信。”某国有银行房贷部相关负责人说。
据悉,在建行、中行、农行、招行、深发展等多家银行已就新政下发的总行通知中,尚未有银行明确二套房是否要“认房不认贷”以及通过哪些方式确认房产记录。(来源:南方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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